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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人员与效能

         

摘要

效能原则是行政管理中最基本的原则。效能,是指事务内部蕴藏的能力。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所说的效能,包括效率和效益两个方面,即处理行政事务不但准确、迅速、无误,而旦效果好。行政机构的设置,行政人员的素质,行政程序的编制,决定行政效能是行政管理的一条最基本的规律。一、行政机构设置与行政事务相适应,是提高行政管理效能的基础。行政事务即行政管理工作的对象、内容,亦即行政管理的客体。行政事务与其他事物一样包含着质和量两个方面。行政机构是为处理行政事务而设置的组织机构。行政机构如何设置即设立哪些机构,机构的范围多大,划分多少层次,自然由行政事务的质和量来决定。行政机构的设置适应行政事务,包括以下几点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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