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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无官学说商榷

     

摘要

凡具备教师、学生、场所三条件者即为学校。在甲骨文和金文中多处提到小学、大学、辟雍、学宫、射庐、宣榭等名称,证明均为殷周时期学校的名称,可知古文献关于学校的说法是可信的。而近年出土的金文中所提到的“大师与师氏”既是官员又是教师,且世代相继。从而证明先秦时期是“学在官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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