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理论观察 >村委会行政主体地位的思考

村委会行政主体地位的思考

     

摘要

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委会)作为我国的一种基层社会组织,在基层治理以及连接基层政府与村民之间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行政开始向公共行政的方向拓展.在《行政诉讼法》还未来得及反应之际,村民无法通过行政诉讼来解决其与村委会之间的争议问题日益突出.我国现阶段的法律法规对村委会公共行政职权的规定稍显暧昧,没有形成统一的标准,理论界对村委会这一组织的身份认定亦存在较大争议,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在司法审判实践中做法不一,认识混乱.明确村委会的行政主体地位,已经成为一个刻不容缓的议题.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