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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发光的物体叫做光源’对吗?

         

摘要

自然教材第五册《光》和义务教育自然教材第十册《光的传播》都要求学生认识光源的概念:“发光的物体叫做光源”。可是我在听课时发现有的老师给学生讲并板书“能发光的物体叫做光源”,我认为这样教是不对的。因为“发光的物体叫做光源”有两点含义,其一是指自身能发光的物体,其二是指正在发光的物体,如太阳、点燃的蜡烛、擦燃的火柴、通电的电灯,而“能发光的物体叫做光源”就包括没有点燃的蜡烛、没有擦燃的火柴、没有通电的电灯等,这些物体在不具备一定条件时,就不能发光,所以就不是光源,因此,讲“能发光的物体叫做光源”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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