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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廉阴贪”的铁路局长

     

摘要

2006年3月16日,武汉铁路分局副局长刘志祥,因涉嫌故意伤害、贪污受贿,被押上了湖北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他被指控伙同他人贪污公款、收受贿赂,并有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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