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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完善检察机关相对不起诉权

     

摘要

@@ 当前,中央启动了以加强权力监督制约为重点的新一轮司法改革,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出台了<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意见的实施意见>,司法改革意见中明确提出了"设立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所谓附条件不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对一些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在起诉和不起诉之间增设一段考察期,使犯罪嫌疑人在考察期内接受考察、帮教,期限届满,对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工作机制.在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深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过程中,探索建立附条件不起诉制度,逐步完善检察机关相对不起诉权,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笔者结合近年来的工作实际,就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设立和完善谈点个人粗略浅见.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检察官》|2009年第12期|24-26|共3页
  • 作者

    潜艇; 杨丽莲;

  • 作者单位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330029;

    国家检察官学院,102206;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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