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中国检察官 >骗租车辆并质押给他人实施诈骗的犯罪金额认定

骗租车辆并质押给他人实施诈骗的犯罪金额认定

     

摘要

一、基本案情rn被告人张某、赵某结伙,经事先预谋,于2011年4月间,在了解到向汽车租赁公司租赁车辆到期,租赁人不归还所租车辆时,租赁公司可以通过车载GPS自行取回车辆这一操作流程后,由被告人张某向不同的汽车租赁公司先后租赁小轿车3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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