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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链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优化营商环境

     

摘要

检察机关参与营商环境建设,有利于保障地方经济的长远发展、维护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促进实质法治的实现。在此过程中,需要协调好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的关系、有限资源与繁重任务的关系、检察监督与市场规律的关系、保护企业利益和保护民众利益的关系。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创新推出“链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有助于增强监督的实效性与针对性,并能够更加准确把握市场规律,有效保护市场主体,走出了一条检察机关服务营商环境建设的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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