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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制度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解决办法思考之一--对现有招标采购法律框架和评标委员会制度的思考

         

摘要

已在我国实行了三十余年的招标投标制度存在大量悬而未决的问题,如何解决?对现有的《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两法合一”,或立法机关对“两法”冲突予以裁决、行政机关对部门职责进行重新分工;打破现有的评标由临时组建的评标专家和招标人代表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负责的格局,建立由政府专职评标队伍为主和特定评标专家为辅的新型评标制度,值得思考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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