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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轮岗是实现教育公平的有益尝试

         

摘要

据《光明日报》2021年8月17日03版报道:近日,江苏常州发布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轮岗制度”,要求流动范围之内的专任教师每6年须交流轮岗或支教一次。无独有偶,深圳社会建设领域的“基本法”——《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建设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也明确提出推行大学区招生和办学管理模式,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制度。当前,社会上所形成的“学区房”等概念,均和义务教育学校息息相关。教育资源丰富的学校为家长所追捧,师资力量相对薄弱的学校自然就相对不受重视。并且,由于一些学校在早期发展过程中处在领跑位置,社会教育资源的获取能力也就远比新建校强,从而导致一些学校的教育资源和师资力量越来越强,那些普通学校也就只能一直不温不火地发展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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