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税收征纳》 >售机器设备并提供安装的财税处理

售机器设备并提供安装的财税处理

         

摘要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机器设备并提供安装服务,是按混合销售缴纳增值税还是分别核算分别缴纳增值税?分别纳税时,安装是否可以按简易计税办法计税?简易纳税时其进项税额是否需要转出?转出进项税额如何计算?这些对许多财务人员来说是工作中的一个难题。一、销售机器设备并提供安装,且安装按简易计税办法计税的税务及会计处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机器设备并提供安装,机器设备与安装的收入要分别核算,安装设备收入按简易计税办法计税,则安装发生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