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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六税两费”优惠注意事项

         

摘要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以下简称财税[2019]13号)第三条明确,省级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且可叠加享受本通知第三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5号)对具体征管口径、申报表修改、填写等问题进行了明确,政策执行中纳税人应注意以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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