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交易印花税
证券交易印花税的相关文献在1994年到2022年内共计307篇,主要集中在财政、金融、法律、经济计划与管理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305篇、会议论文2篇、专利文献40019篇;相关期刊184种,包括领导决策信息、经济研究参考、中国经济周刊等;
相关会议2种,包括第二届亚太经济与金融论坛、第五届软科学国际研讨会等;证券交易印花税的相关文献由200位作者贡献,包括魏雅华、刘洋、付广军等。
证券交易印花税—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40019篇
占比:99.24%
总计:40326篇
证券交易印花税
-研究学者
- 魏雅华
- 刘洋
- 付广军
- 陈慰星
- 刘海二
- 吴斌
- 季珺卿
- 张丽红
- 朱碧娇
- 李留宇
- 王建华
- 王晓玲
- 王琳
- 王紫菲
- 蔡庆丰
- 裘晓磊
- 闻媛
- 陆一
- 黄湘源
- Balfour
- Frederik
- James T. Areddy
- 万先刚
- 万景琛
- 于杰
- 任悦
- 何嵬
- 何辉东
- 余晓松
- 倪红日
- 冀保旺
- 刘丽君
- 刘俊
- 刘新
- 刘明勋
- 刘桓
- 刘欣
- 刘海芳
- 刘颖
- 包扬
- 史延丽
- 叶金育
- 叶雷
- 吴景贤
- 吴雪
- 周俭初
- 周宏
- 周绍志
- 周衍峰
- 周衍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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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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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将有关税费政策公告如下:一、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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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最近,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公告》明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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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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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持续推进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0号),现就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下简称“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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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伟忠;
宋淑鸿;
邱静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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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草案)》的通过意味着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存废之争结束。证券交易印花税在增加中央税收、股市宏观调控等方面有重要功能,但证券交易印花税之前的弊端仍然存在。通过梳理我国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发展历程及税收收入、税率调控情况,分析并指出其存在税基过窄、资源配置不优和宏观调控职能效率不高等问题,建议政府从拓宽征收范围、差异化课税和加强市场监管与信息披露两个方面优化证券交易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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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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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各市、县(市、区)税务局: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2022年第10号公告),经省政府批准,现将我省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50%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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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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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我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相关税费政策公告如下: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我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50%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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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78,008亿元1-4月份,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008亿元,同比增长25.5%;税收收入67,450亿元,增长27.1%;印花税收入1,600亿元,增长49.6%,其中证券交易印花税1,025亿元,增长57.9%。同期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6,396亿元,增长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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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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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以下简称财税[2019]13号)第三条明确,省级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且可叠加享受本通知第三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5号)对具体征管口径、申报表修改、填写等问题进行了明确,政策执行中纳税人应注意以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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