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税收征纳》 >新税务机构挂牌后,纳税人领用的发票和在用的税控设备能否继续使用?

新税务机构挂牌后,纳税人领用的发票和在用的税控设备能否继续使用?

         

摘要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规定:"六、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启用新的税收票证式样和发票监制章。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