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税收征纳》 >农民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的举证责任之争

农民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的举证责任之争

         

摘要

张某系某高校毕业生,因热衷于农村事业,在毕业回家之后,利用承包地种起了小有规模的黑木耳生产基地,并在当地农贸交易市场设置了一个摊点。2010年张某将木耳销售给了该县一家酒店,应收货款为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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