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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供材”如何进行税收处理

         

摘要

问:我公司是房地产公司,对建筑用的钢材、水泥等一些材料采取甲供且直接将材料发票(增值税发票)在我司入账.请问,在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工程决算书是否要含甲供材料金额?甲供材料是否还要提供建安发票?如果不要,是否要补缴该甲供材料的税款?在计算所得税时,该甲供材料可否准予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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