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税收与企业》 >我国不宜仓促开征遗产税

我国不宜仓促开征遗产税

             

摘要

我国不宜仓促开征遗产税□文/康建军李杰前税收理论界对我国开征遗产税持赞同意见的颇多,呼声很高,但我们认为我国开征遗产税的条件尚不具备或不完善,不宜仓促强行开征。否则,不仅不利于税种调控作用的充分发挥,而且不易征管,执法难度大,徒增税务成本。具体表现为...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