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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民初时期公司制度演化博弈分析及仿真研究

         

摘要

作为均衡结果的近代中国公司制度演化是由制度均衡到非均衡再到均衡的移动过程。它是具有主观学习、适应性预期和制度理性的参与人(官僚集团、商人集团)重复博弈的过程。公司制演化历经晚清轮船招商局的创建、《公司律》的颁行、北洋政府时期《公司条例》的出台,实现了近代中国第一次由官僚与商人共同参与立法,其实质是官僚集团与商人集团利益博弈的结果。基于利益集团理论,利用演化博弈论,假设清末民初公司制度演化过程中仅存在对《公司律》颁布后修律的支持方和反对方两个利益集团,通过构建模型,分析利益主体是如何从《公司律》颁布后最初的直接对立,经过博弈,最终达成双边妥协并出台《公司条例》。利用利益集团理论和演化博弈论分析公司制度演化是一种新的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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