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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互鉴及其意义

     

摘要

文明具有普遍性和特殊性两重规定。人类文明首先包含普遍性之维,这一意义上的文明可以宽泛地理解为人类存在的基本方式。文明的普遍性之维涉及中国文化所论的“文野之别”与“人禽之辨”。除了普遍性规定之外,文明还具有特殊性。文明所具有的普遍性品格为文明的互鉴或相互影响提供了可能,文明的特殊性蕴含多样性和差异性,它使不同文明之间的比较、借鉴成为必要。仅仅强调普遍性,容易导向独断论,单纯突出文明特殊性,则常常导向相对主义和排他主义。在人类文明的演进过程中,文明互鉴古已有之。从历史角度来说,这种互鉴既体现于物质的层面,也展开于文化观念之域。对文明互鉴的考察,进一步引向文明互动的问题。从词义上说,“文明互鉴”侧重于相互参照,其重点在于分析比较、把握同异。“文明互动”则以相互作用为基本含义,其特点关乎实际的活动。不同的文明之间既需要在观念上相互参照,包括同异的比较,等等,也需要在动态变革的层面相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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