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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时期宫廷琴待诏探微

         

摘要

隋唐王朝继承了南北朝的待诏制度,唐玄宗时置翰林院,琴待诏属于翰林待诏。后琴、棋、书、画、医等杂流伎艺待诏与精于文词的学士待诏分置。翰林院在职掌设置上,没有形成严格的制度,琴待诏通常是根据帝王喜好而定,其选任主要采用皇帝征召和荐入制,也有家族传承式的待诏。翰林琴待诏属于没有品秩的使职,需要“假以它官”而秩其品阶。唐代还有赐服制度,“赐紫”“赐绯”代表了皇权对待诏艺术成就的最高肯定,如贺若夷曾被“赐绯”。作为“伎术杂流”的琴待诏,传世文献中记载很少,主要有薛易简、雷俨、赵惟暕、宋霁、贺若夷、王敬傲等。隋唐宫廷之中,清雅淳美的琴声与舒卷磅礴的夷音蛮乐,共同呈现了精湛绝伦、恢弘包容的盛唐气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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