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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金沙井新出清代告示碑及其研究

     

摘要

正 1987年11月中旬,南京市秦淮区金沙井38号原太平天国官衙建筑维修时,在于头进房屋的东、西隔墙内发现三通清同治年间颁刻的官府告示碑.碑皆青石质地,长方形竖立,除一通中部有裂痕外,其余皆完好无损.兹将碑文断句、标点,分别抄录介绍,分析如下:(一)东墙碑刻: 通高163、宽72、厚16厘米,楷书阴刻碑文,镌刻时间为清同治八年二月九日(即公历1869年3月21日).碑文所载内容为:江苏巡抚丁日昌为查禁江苏境内官吏、胥役下乡相验命案藉端滋扰索取事颁布的告示,以及新开相验命案各款章程.由署江宁知县陆某奉札抄录颁刻.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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