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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宋代矿产品的禁榷与通商

         

摘要

<正> 两宋三百年间,由于金、银、铜、铁、铅、锡六类矿产在国计民生之需求中充当了重要的角色,因此,矿产地的所有权均掌握在封建国家手中,各类矿场必须经官府检踏试采之后,才能进行生产。政府严禁私人非法开采冶炼,违者一经发现,即受严厉制裁。与此相应。上述矿产品的分配或流通也处于宋政府的监控之下,政府依据时局的变化、国家财政及社会经济的需求而实行禁榷、有限度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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