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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稷神性新考与周人的政治信仰

     

摘要

正 社稷是在天神之下分离出的另一世界。是周人的宗教中“属民”的地祗。社主乃以“示”字为偏旁,表示先人精灵之所寄,祖先灵魂之所依托,所以要立一石头或植某种树木来表示地祗之所在。姜亮夫曾在考释“神”字时这样认为:“考甲文中表示有宗教‘灵感’一类的字,都以示为偏旁,为先人精灵之所寄,则示字当即原始神字;示音与神为双声,此字乃大石文化时期的大石纪念物menhir,与古代欧洲凯尔特Celtic民族之墓标Dolmen,或古英格兰人之iromlech相同,现在四川、辽宁等省,还有遗存,其制在地上立一块或几块大石,上面盖一块大石”。然而,根据古书的记载,作为社主的有石、有木、有土。《论语·八俏》:“哀公问社于宰我,宰我对曰:”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粟”。《墨子·明鬼下》:“昔者虞、夏、商、周三代之圣王,其始建国营都日,必择国之正坛置以为宗庙;必择木之修茂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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