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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券市场中虚假信息披露的民事侵权责任

     

摘要

@@ 众所周知,虚假的信息披露是目前中国证券市场中上市公司的主要的不当行为.从当年的琼民源、红光到近期的黎明、银广夏,上市公司一次又一次震惊股市的造假事件,使广大投资者遭受巨额损失.然而,除了此起彼伏的声讨,受害的投资者却无法通过司法部门获得民事救济.12002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受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国证券市场的投资者由此看到了实现民事损害赔偿的曙光.然而,<通知>中仅有的六条规定难以弥补<证券法>中有关民事责任条款的粗疏.我们必须对虚假信息披露民事侵权责任涉及的诸多问题进行制度性的设计和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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