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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创新构想

         

摘要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十八届i中全会《决定》)提出:“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还进一步提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杖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人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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