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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定额户的第一次评议

             

摘要

上海市税务局在一九五0年五月进行的纳税【大普查中,根据统计分析,有近四万户规模很小的商店或手工作坊,大多不雇佣职工,也有少数带个把徒弟或季节性帮工的,俗称夫妻老婆店。这些业主的文化水平比较低,有的甚至是文盲,不设置帐册,不能完整地保存最基本的经营凭证*进货发票和销售发票存根*,根据当时政川院颁布的工商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实行定期定钢办法征收。当年十月,市税务局通过工商业税民主评议委员会与市工商联及各同业公会进行协商,决定对成衣、理发、豆腐、切面和饼慢等四十三个行业的小型纳税户试行定期定额征收,适用的条件是:*二营业范围固定,经营方式简单。*二*每月营业额在八百万元以下*旧人民一串、下同*。二一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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