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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徐汇产权制度改革与共建共享制度

     

摘要

新徐汇集团的前身是徐汇区集体事业管理局,它其实可以追溯到1958年里弄生产组,里弄服务站,为标准的小规模集体合作企业。改革开放以来经历了几次重要的变革:1984年9月,(徐汇区)区委区府决定把12个街道的工业公司拆掉,将全部人、财、物集中到集体事业管理局(国家机关编制);1992年6月,随着市集办撤销,各区也相应精简机构,徐汇区将集管局改制成为“徐汇区工业总公司”;1995年出台《公司法》,明确规定设立公司制企业必须有2个以上出资人.于是诞生了一个创新之举——经区政府批准成立了“徐汇区地区工业联合会”(下称联合会),全系统2万多名职工全部成为会员,然后选举“资产代表”,再选举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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