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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修订《山东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外引(过境)易感动物和动物产品管理规定》的通知

     

摘要

<正>鲁牧动卫发[2017]12号各市畜牧兽医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优化我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过境)动物及动物产品管理,根据农业部近期修订的《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技术规范》,决定对《山东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外引(过境)易感动物和动物产品管理规定》进行修订,并更名为《山东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人(过境)易感动物和动物产品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将修订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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