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山东政报》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渔船电子身份标识管理规定》的通知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渔船电子身份标识管理规定》的通知

         

摘要

<正>鲁海渔函[2015]101号各市、县(市、区).海洋与渔业(主管)局,厅直有关单位:为加强渔船精细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保证渔船身份的唯一性、合法性,我厅制定了《山东省渔船电子身份标识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15年1月29日山东省渔船电子身份标识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渔船精细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保证渔船身份的唯一性、合法性,维护船舶所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省登记的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