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山东人大工作 >地方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范围应依法扩大

地方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范围应依法扩大

     

摘要

地方人大常委会任免本级政府工作人员应涵盖所有政府职能部门的"委、办、局"一把手。地方组织法第44条第10款对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行使任免权的范围是这样确定的:"……决定本级人民政府秘书长、厅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科长的任免,……。"很显然,法律规定人大常委会任免的范围包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