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 >股东瑕疵出资不影响其行使股东知情权

股东瑕疵出资不影响其行使股东知情权

         

摘要

【要点】 股东瑕疵出资不能否定其股东资格,股东知情权作为股东的一项基本权利,不受股东瑕疵出资的影响。公司仅以股东瑕疵出资为由,不能构成对股东行使知情权的抗辩。法院在做出判决时,应增强判决内容的可执行性,并兼顾对公司利益的保护。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