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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证券交易中的透支问题

     

摘要

透支是在资本主义信用制度下,银行普遍开展的一种放款业务,即银行允许其往来存款户在双方约定的范围内,超过其存款余额签发支票,并给予兑付的放款方式。存款户对透支放款应支付利息,并有随时偿还的义务。透支时订立透支契约,确定透支限额、期限、利率,而不提供抵押财产的,称为信用透支。透支时以财产作为抵押的称为抵押透支。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下,为加强信贷资金管理,银行于60年代改变了对工商企业“存贷合一”的往来存款帐户的办法,实行“存贷分户管理”即分设为存款帐户和贷款帐户,分别反映企业存款和企业放款,并规定存款帐户不能发生透支。据了解,至今还没有哪家国有商业银行明文规定恢复实行“存贷合一”的往来存款帐户,也就是说还没有哪家银行明文允许工商企业在存款户内进行透支。 那么,证券交易中的透支是怎么一回事呢?在资本主义国家的传统证券交易中,证券交易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包括现货交易、期货交易、期权交易、保证金交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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