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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权行为界定与适用性

         

摘要

信息网络传播权包括在著作权的范围之内,由于信息的传播渠道是高科技的信息网络平台,因而在对侵权行为的界定上会存在很多争议,因此而产生的利益纠纷也屡见不鲜。已经出台的《信息网络传播条例》在实际的应用中仍然存在很多的局限性,因此只有不断推动相关立法的完善,才能对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权行为作出比较合理的界定与制裁,从而规范信息传播市场的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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