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科技信息 >有价证券诈骗罪客观方面研究

有价证券诈骗罪客观方面研究

     

摘要

有价证券诈骗罪是指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我国1979年刑法典对使用伪造、变造的有价征券进行诈骗未作规定.司法实践中是按诈骗罪处理的。刑法修订过程中.有人建议将使用伪造、变造的有价证券进行诈骗的行为单列为一个罪名.以利于司法实践部门统一认识.打击这种严重破坏社会主义金融秩序的犯罪行为.立法机关采纳了这一意见,特设立本条,新增了有价证券诈骗罪的罪状及其法定刑。有价证券诈骗罪的行为类型虽然比较单,但刑法理论、司法实践中都对本罪的构成与认定存在分歧。本文仅就其中的若干疑难问题发表浅见.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