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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乡里制度的演变

         

摘要

"乡"本义指方向,在先秦文献中常被引申为表示某个方向的地域."里"是人类的聚居地,是人们为了生产和生活的方便而形成的社会共同体.乡、里是中国古代国家政权的基层社会组织,是国家加强地方控制的重要手段和形式.先秦时期,原始村落是"里"的初期阶段.它是随着人类的进化,人类对自然环境的适应及改造而逐渐形成的.这时的村落是人们生活、生产的中心,只具有经济性质,不具备政治功能.夏商时期,随着国家的出现,原始村落逐渐发展成为具有一定行政性质的社会共同体—邑或邑聚.这时的邑或邑聚则具备了政治和经济的双重意义.邑聚作为居民的聚居点,大小不一,有大邑聚和小邑聚之分.西周时期,小邑聚逐渐发展成"里"."里"是西周农民的聚居单位,是附着于土地的一种农村社会组织.因每"里"都设有社,故"里"作为一个地方区划也叫里社或书社.周代宗族里社的政治、经济功能较之夏商邑聚得到初步的发展,随着国家机器的强化,其基层行政组织的性质日益明显.春秋时期,各国在自己的辖区内都建立了地域性的行政系统,并都把乡、里作为国家政权的基层组织.这个时期,由于中央集权的确立和郡县制的实行,国家通过行政管理、连坐制度、宗教控制、人口控制加强了对乡、里的统治.战国时期,乡、里作为地方基层组织的职能已经基本形成,具有了组织生产、征派徭役、维持治安、乡里选举、防灾防疫、婚丧祭祖等一系列社会职能.

著录项

  • 来源
    《科技信息》 |2011年第27期|840-841|共2页
  • 作者

    万永福;

  • 作者单位

    东营市历史博物馆 山东东营257300;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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