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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对被告的诉讼请求收取诉讼费——与羊大雄同志商榷

         

摘要

今年《特区法坛》第5-6期上刊出一篇《案例分析两则》(作者:羊大雄。下称“羊文”),该文所分析的其中一个案例是一起离婚诉讼案件,案情是这样:原告男方诉讼到法院要求离婚.但未提出离婚析产的请求。被告女方应诉并提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请求。从该文对此案的讨论中,显然可以推知,被告女方所要求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的价值超过一万元。按有关诉讼费收取标准,婚姻纠纷案件涉及析分家庭共同财产且其标的价值超过一万元的,要按一定的比例缴纳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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