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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产品“三包”有效期的计算

     

摘要

(一)“三包”有效期,是指销售者根据新“三包”规定或者同用户的约定。向用户承担“三包”责任的有效期限。依据《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农机产品的“三包”有效期包括整机“三包”有效期和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两种。内燃机、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整机“三包”有效期一般为1年;主要部件的“三包”有效期一般为2年。销售者自我承诺的较上述规定更长的“三包”有效期,销售者应当严格实践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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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科学实验》|2015年第5期|3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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