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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势在必行r——以四川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为例

         

摘要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对农民而言,不仅可保障其对耕地、草地、林地等拥有最基本的承包经营权,还可赋予其集体收益分配权等更多财产权利,增加其在集体资产经营中的收益份额。也就是说,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质是还权于民,核心是推进股份合作制,目的是构建一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农村集体产权新制度,建立一个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有利于于管好用好集体资产、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

著录项

  • 来源
    《农村经营管理》 |2016年第12期|36-37|共2页
  • 作者

    翟峰;

  • 作者单位

    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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