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农村财务会计》 >赈灾款物发放要清如水

赈灾款物发放要清如水

             

摘要

当下,全国各地支援灾区的款物正在源源不断地运往灾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精神,这些赈灾款物除了尽快发放到灾民手中外,还要做到专款专用,不准挪用,不准私分,不准截留。这就给灾区乡村财会人员提出了一个新的更高要求,即在赈灾款物发放上要清如水。 从以往情况看,尚有一些基层干部和财会人员对此存有不同的看法,其主要表现为:一是认识不到位。有的觉得赈灾款物只要及时发放到群众手中就行了,登记不登记、建账不建账无关紧要,不会出啥大乱子。二是登记不清。有的地方虽然进行了建账造册,但登记不规范,手续不健全,不能做到上下对口,笔笔清楚。三是重大轻小。有的地方在赈灾款物发放时,对大宗的款物通常都能引起重视,登记清楚、账目齐全,而对于小宗的款物就不大经意。四是原则性差。有的财会人员对于赈灾款物发放中出现的某些问题,虽有所发觉,但不能坚持原则,不敢及时向上级反映、大胆揭发。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