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楚天法治 >基于物权法和债权法对我国无效民事行为转化制度的研究

基于物权法和债权法对我国无效民事行为转化制度的研究

     

摘要

本文从我国构建无效民事行为转换制度的思路开始,分别介绍了我国物权法和债权法中特有的无效民事行为转换制度的几个例子.在物权法中,对被认定为无效的部分抵押行为、物权行为和质押行为,可按照规定相近转变为合法的保证行为、债权行为和抵押行为.在债权法中,对被认定为无效的债务担当行为和本约行为,可按照规定合法将其转变成有效的第三方代理清偿行为和预约行为.通过对这些无效民事行为转变制度的阐述,说明了我国制定无效民事行为转变制度、充分尊重民事主体意思自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