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芬蘭共和国政府貿易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芬蘭共和国政府貿易协定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芬蘭共和国政府为了增强兩国政府和人民之間的友誼,并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發展兩国的貿易关系,决定締結本协定,条文如下:第一条在本协定有效期限內,締約每一方用以交換貨物的出口总額各为五千万盧布。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