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资源再生 >再生资源财税新政解析

再生资源财税新政解析

     

摘要

【导读】财政部税务总局2021年第40号公告开篇直接说明:“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再生资源,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文件公布后,简易征收如何计税、有何要求、能否抵扣等成为企业普遍关注的问题。2022年1月12日,中再生协会举办的“再生资源财税新政专家解析直播活动”特邀财税专家、北京中税税收信息化技术研究院理事丁以文会同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潘永刚、副秘书长唐艳菊,对企业反映比较集中的关于简易征收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应广大企业的要求,协会整理了直播活动中专家对于简易征收的问题解答,并开放解答视频,以便企业更好理解简易征收,从而选择适合自己的计税方式。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