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教育发展研究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学生应享受财政资助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学生应享受财政资助

     

摘要

根据新《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接受义务教育是适龄儿童、少年的权利(第一条),同时也是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必须履行的义务(第二条)。2006年9月1日新《义务教育法》实施以后,适龄儿童、少年在任何一所国家认可的学校接受的都是义务教育,否则,不但受教育者没有履行他(她)的法定义务而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