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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改委制定解决国有老企业债务负担的新政策

         

摘要

一、在统一实行33%的所得税后,对部分经济效益和利润水平较低的企业,两年之内可按27%到28%税率给予优惠;对少数经省级政府批准实行投入产出总承包的企业,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重新核定后,享受优惠部分再返回企业;对于需要支持的国有老企业,经批准后近期内所得税、利润可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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