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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须担责,赔偿无商量

     

摘要

赵先生咨询:我在一家机械加工厂工作。去年3月份,我们当时的工长闫某要买一辆摩托车,因资金紧缺,便从小额贷款公司借款1万元。记得那天,贷款公司的同志带着合同书来找闫某签贷款合同,正好我在场,闫某便让我做担保人,并告诉我,签个字就行,就是办个手续。碍于情面,我难以推辞,便在合同书的担保人一栏中签了字。今年初,闫某因违纪被企业除名,他离开企业后,便杳无音讯。日前,闫某的贷款到期,但却没能偿还,贷款公司告知我,他们也已经找不到闫某,贷款及利息只能由我负责偿还,若愈期不还,便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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