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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首套房契税按区划分新政仅执行一日

         

摘要

2月25日,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发文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建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下发后,社会广泛关注,广州市市地税系统认真学习,即时研究落实相关优惠政策的工作措施。在政策正式明确前,全市对住房交易税费申报实行预收件处理,个别纳税人确有需要申请办理纳税业务的先按《通知》之前的国家政策执行。这也意味着前日出台的“跨区首套”契税优惠政策在广州暂停实施。2月24日,广州多家按揭公司和业内人士透露,接天河、海珠等区税局通知,买家只要在该区无房就按首套房交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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