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公法研究 >恣意修法与法治肢解——深圳小汽车限购事件透视

恣意修法与法治肢解——深圳小汽车限购事件透视

     

摘要

除涉嫌不当限制财产权、干预市场交易外,深圳市小汽车限购另有两方面尤为值得注意:一是深圳市人大常委会避开特区法规修订的法定程序,以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决议的形式修改特区法规,废除小汽车限购必须公示和征求意见的强制性规定,恣意修法,为突击限购打开大门;二是深圳小汽车限购的决策实施部门和审查者肢解法治,强调依法办事和形式法治,推行并强化了法律工具主义。随着地方立法权主体的急剧扩展,法律工具化和法制不统一的情形可能更为常见,强化对这类权力行使的监督,是民主政治和央地关系的共同课题。在当下,强化地方代议机关行为的审查,是阻止此类情况出现的可能之道。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