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说

     

摘要

11月16日,国家工商总局对利乐集团有关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处罚款6.68亿元人民币。在调查过程中,中国印刷及设备器材工业协会协助工商总局积极搜集证据,最终工商总局认定,在2009—2013年期间,利乐在中国大陆液体食品设备、技术服务、包材三个市场,均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利乐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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