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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方文明竞争与国际法地域观的改变

         

摘要

东西方两大文明在18、19世纪开始具有普遍历史意义的相互接触,但是由于器物之上的差距,西方文明获得了压倒性的优势,并进一步强化了自宗教时代的西方文明优越.殖民运动将近代国际法传至世界,非西方国家被动进入到西方主导的世界秩序中,并延续至今.从历史来看,近代国际法实为欧洲区域公法的世界化.二战后,世界形势急剧变化,但是国际法和国际秩序并未发生根本变革,已成为西方国家维护西方整体利益的保证.应当看到国际法作为文明竞争的成就的本质属性,当今世界,东西方两大体系已不再呈现器而上的悬殊,文明竞争的图景真正得以体现.中国对于国际法和国际秩序的全部表达和主张,都应当依托于东方文明的复兴和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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