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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经济案件需要处理好的几个关系

         

摘要

正 以城市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正在全国逐步展开,形势很好。在新的形势下,经济违法犯罪活动也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比如,有的借开放为名,接受或者索取外商、港商财物,在对外业务中给对方“照顾”、“优惠”,签定不该订立的贸易合同。有的借搞活为名,以“托购”、“代购”物品作掩护,实际上不付(收)物款,进行贿赂活动。在偷税漏税、投机倒把、走私、套汇、诈骗等犯罪活动中都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有的借改革为名,利用企业结构的调整、变动或某些财务管理权限下放之际,化公为私,侵吞、盗窃、诈骗公共财物。还有些党政干部以权经商、买空卖空,从中非法牟取暴利等等。为了扫除经济体制改革中的障碍,我们必须讲明政策,分清是非,明断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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